
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7月29日发布《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办法》。该办法旨在释放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,发挥财政资金示范引导作用,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,助力首都文旅实现高质量发展。
办法明确了从申报、初审、复审到公示、资金拨付的全链条管理要求,确保奖励资金规范、透明、精准到位。申报主体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,项目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。
该办法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,激发旅行社、文旅经营企业等市场主体创新活力,培育文旅消费新业态、新模式、新场景,促进全市文旅消费提质升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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